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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三章 什么是自由

冯一博还不知道这边的后续。

就算知道,他也管不到。

别说是他,就算是官府都不一定管得到。

看着是条人命,但奴籍的人命……

也就那么回事!

懂的都懂。

虽然大魏的律法明文规定:

主家故意杀死奴婢的,杖七十,徒一年。

若是误杀,则处罚金十贯。

可规定是规定,执行是执行。

别说“杖七十,徒一年”,就算是罚金也没几个人交过。

大魏官府向来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尊奉“民不举官不究”。

能用得起奴婢的,又都不是平民百姓。

至少也是些头脸的。

娇兰一个从江南买来的奴籍女子,又无亲人在侧。

处置的办法太多了。

贾府这样的大户人家,死几个奴才又算什么?

对于这样的人家,官府敢“罚酒三杯”。

可能都觉得有些过了。

毕竟,哪个大家勋贵没杖毙过几个奴才?

其实贾府在这种事上,已经算极重体面的。

很少动则杖毙。

平时对奴才也是极好了。

从这个角度,真的算是“仁善之家”。

王熙凤即使想弄死娇兰,也不想这样沾血。

而是带回府里一点点撕扯。

可她千算万算,也没算到这个娇兰软的不吃,只能来硬的。

却也因此直接丢了性命。

只能说,她用一尸两命,给王熙凤填了点麻烦。

但对贾府这样的人家来说,又算不上什么大麻烦。

唯一要担心的,就是正妻打杀有孕妾室。

大小都是一桩丑闻。

一旦传出去,怕是会丢了贾府的体面。

王熙凤明白这一点,处置的也算周全。

她借着贾琏的名,去长安府找来几名番役午作。

一起帮着操办了丧事。

这是借着官面的人,宣告娇兰的死无关谋杀。

是她自己福薄命短,不小心死的。

这等权贵人家,丁口众多。

偶尔的死个奴才,太正常不过了。

完全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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