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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章 变法改革纲要·经济

建议的第三条叫做‘增收商税’。在此之前,世家望族和功勋权贵们以所谓‘士、农、工、商,四民贵贱有别’为由,鼓动朝廷免除了大部分的商税。只征收一小部分类似于陈琦前世‘商铺管理费’类型的商税。

然后呢,世家望族和功勋权贵们利用手中的权势,以所谓保护者的姿态,强行将商贾和商队收归己用,将商贾和商队变成了他们家族独享的会下金蛋的母鸡,让商贾和商队为他们赚取金钱。

最终的结果就是,世家望族和功勋权贵们赚的盆满钵满,朝廷却损失了大笔的税银。

陈琦提出的‘增收商税’,是从商品产出,到加工,到包装,到贩运,到批发,到零售的每一个环节,都进行详细的核算。核算完毕后,根据利润率,制定相关的商税标准。最后按照商税标准征收。

陈琦提出,增收商税不能以牺牲商人利益为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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